10月15日起 29类化肥未经检验不准出口JSGG.CN

[复制链接]
查看: 880|回复: 0

10月15日起 29类化肥未经检验不准出口JSGG.CN

[复制链接]
查看: 880|回复: 0
测试组

0

主题

0

回帖

4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3
2021-10-14 04: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SC0000.jpg

  10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自10月15日起,将29种10位HS编码对应的化肥品种纳入《必须实施检验的出口商品目录》(即出口法检)。根据现行出口法检法律法规规定,出口法检货物应当在商品生产地或海关总署指定的地点检验,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报关出口。
  公告涉及氯化铵、尿素、磷肥、**、重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化学肥料或矿物肥料(含氮、磷、钾三种肥料元素)、有机无机复混肥等29类肥料。
  附件: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DSC0001.jpg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主题

0

回帖

4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3
推荐帖子
更多
    精选版块
    更多

    关注节水灌溉网

    获取最新资讯

    QQ|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津B2-20200356|津公网安备 12011402001208号|谁在小黑屋| | 津ICP备2020007972号-2

    GMT+8, 2024-4-29 05:08 , Processed in 0.972615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