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化肥加工贸易解禁JSGG.CN

[复制链接]
查看: 433|回复: 0

时隔13年,化肥加工贸易解禁JSGG.CN

[复制链接]
查看: 433|回复: 0
swagger

0

主题

0

回帖

187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7
2021-1-16 10: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左宗鑫


时隔13年,商务部与海关总署接连发布联合公告,将其2007年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34种海关编码的禁止出口的化肥货物“解禁”,引发行业关注。


  政策加持,化肥加工贸易加速解禁



DSC0000.jpg

2020年11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54号公告),将《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其中,涉及化肥类货物共30个商品编码,24种化肥恢复为允许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6种含有**成分的化肥恢复为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仍禁止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该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发布当日便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热点。



DSC0001.jpg

化肥此次能从加工贸易“两高一资”目录中剔除,说明中国化肥行业在有关协会的指导下,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认可。



DSC0002.jpg

相隔一个月,2020年12月10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又联合发布2020年第67号公告,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该公告指出,2021年1月1日起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必须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2020年第67号公告可以看作是对2020年12月1日部分化肥品种恢复允许加工贸易政策(2020年第54号公告)“打补丁”,调整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国化肥进口经营秩序。



DSC0003.jpg

据悉,在2020年12月1日化肥恢复允许加工贸易时,因报关时不需要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所以,除了之前操作过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的化肥企业开始“摩拳擦掌”外,还没有化肥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也开始“蠢蠢欲动”。“也许是担心新政策对维护化肥进口经营秩序带来麻烦,尤其不利于钾肥联合谈判,商务部、海关总署在发布2021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时打了个‘补丁’,也就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报关时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有业内人士表示。


按现行规定,列入国营贸易进口目录的货物,没有相应的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是不可以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补丁”生效后,除了拥有自用化肥(或自用钾肥)进口资质的中阿、鲁西、洋丰、鲁北、西洋、中石油等企业可以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自用化肥(或钾肥)外,其他企业只有委托中农、中化、中化建、华垦四家有资质的企业代理进口加工贸易所需的进口化肥。除此之外,商务部已经公示的4家用氯化钾为原料生产氢氧化钾的企业在正式公告后,也可以自行操作加工贸易进口。


  化肥加工贸易的前世今生


资料显示,化肥进口的加工贸易禁止政策开始于1999年。1999年5月26日,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第一批)》,决定自1999年6月1日起禁止为种植出口农产品而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所有化肥。这一规定到目前为止仍然有效执行。



DSC0004.jpg

2007年4月26日之前,与其他大多数货物一样,化肥属于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磷肥企业以进口硫磺生产磷复肥再出口,复合肥企业以进口钾肥、磷肥生产复合肥再出口,氮肥企业以进口煤炭、天然气生产尿素再出口,以进口氯化钾生产加工型硫酸钾、**及钾碱(钾盐)产品,均可以享受进口料件的保税政策。以磷酸二铵为例,2006年全年中国共出口78.6万吨;其中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报关出口量达33.3万吨,占比达42.3%。


2007年4月26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34种海关编码的化肥货物出口列为禁止类。化肥属于出口**不予退税的货物,不允许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化肥,生产这些化肥所消耗的进口料件无法再享受保税政策。



DSC0005.jpg

“十二五”以来,化肥行业享受的电气运税优惠政策陆续取消,农资补贴方式也已经转变,化肥基本恢复普通商品属性。中国化肥行业的能效水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本质安全水平、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均大幅提升,部分指标甚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化肥不再征收出口关税,因此,限制化肥出口的政策只剩下“禁止加工贸易出口”和“出口不退税”这两项。


为此,行业协会近年来多次呼吁恢复允许化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和出口全额退税政策。新冠疫情发生后,氮肥、磷复肥、钾肥行业再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此次,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解禁”化肥加工贸易说明,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中国化肥行业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编辑:胡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主题

0

回帖

187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7
推荐帖子
更多
    精选版块
    更多

    关注节水灌溉网

    获取最新资讯

    QQ|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津B2-20200356|津公网安备 12011402001208号|谁在小黑屋| | 津ICP备2020007972号-2

    GMT+8, 2024-5-15 14:13 , Processed in 0.972155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Tencent Cloud.